关于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三产返回安置房(站南片B-21-5地块)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8日对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三产返回安置房(站南片B-21-5地块)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站南片B-21-5地块)
3、联系人:魏玉良/13806878163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