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宏越汽摩配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巩固环评改革成效的通知》,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乐清市宏越汽摩配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支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环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乐清市宏越汽摩配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楼桥村南大街西路135-139号
3、联系人:杨荣成 13905870893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重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7-56706506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