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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年维修3000辆小型汽车建设项目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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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年07月22日15:59:14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年维修3000辆小型汽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巩固环评改革成效的通知》,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年维修3...
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年维修3000辆小型汽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巩固环评改革成效的通知》,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年维修3000辆小型汽车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环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乐清市清江振春汽车维修服务部
2、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清江镇江南村桥南路127号
3、联系人:许振春/13868791208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重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7-56706506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