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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雁鸣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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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4日17:03:08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温州市雁鸣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

温州市雁鸣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温州市雁鸣河工程进行自主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环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温州市灵昆岛片区东侧(南起灵昆环岛南河东端,北至昆北河东端)

3、联系人:王雪环 /18968838723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重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7-56706506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1个月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自主验收意见+会议签到单.pdf

温州市雁鸣河工程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检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