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达克罗钢铁涂复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乐清市达克罗钢铁涂复有限公司基建项目、乐清市达克罗钢铁涂复有限公司年新增银触点表面处理150吨改扩建项目进行自主阶段性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环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1、建设单位:乐清市达克罗钢铁涂复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220号
3、联系人:陈建君 13905875687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乐清市达克罗钢铁涂复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