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5日
附件:
2.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事项说明.pdf
3.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文.pdf